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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利宫征集2022年度河北省教育厅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0 字号:[ ]


各二级学院(系、部)、有关部门:

按照《河北省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实施细则》(冀财教[2018]72号)和《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开始征集2022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入库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总体要求:

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选题应具有创新性或先进性,项目应具有明确的应用背景,应与我校的学科建设、学术团队建设等重要内容相契合,符合学校长远发展规划。鼓励积极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撑性和战略性研究项目。

二、项目征集类别及指标分配:

1.本次征集的项目: 

(1)青年教师科研创新能力提升项目;

(2)优秀创新团队建设研究项目。

2.项目征集指标分配:

按照二级管理模式,仅面向13个二级科研部门征集;实行限项申报。各部门按照给定的指标组织申报并向学校推荐入库项目。

序号

项目类别

入库指标分配

二级科研部门(13个)

1

青年教师科研创新能力提升项目

3

2

优秀创新团队建设项目

2

三、申报和结题条件

1.申报和结题的基本条件详见《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结题条件为结题的最低条件,实际按个人申报书中的预期目标和成果为准。

2.已经学校推荐申报、已获批立项、已完成结项验收的各级各类项目均不得重复申报此类项目。

3.已列入科研诚信黑名单者或有超期未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四、项目征集和评审须知

1.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按照“随时申报、集中评审”的原则实施。二级部门可随时以书面形式向科研处推荐入库项目,科研处根据工作安排择机组织项目评审。

(1)广大教师随时向所在二级科研部门提交项目申报书(机关教辅部门的教职工按照学科归属向二级科研部门提交项目申报书),经二级科研部门向学校择优推荐入库。

(2)本年度项目评审结束后落选的项目,将被移出项目储备库。经申报人修改完善后可以重新入库,参加以后年度项目评审。

(3)本年度项目评审结束后申报入库的项目,暂列入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储备库,参加以后年度项目评审。

2.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组织申报、初审、推荐工作由二级学院(系、部、处)负责完成。推荐时须对所有推荐项目按照质量优劣进行排序。

申报人填写《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附件2)并报所在部门,部门根据本通知及《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初审推荐,并向科研处报送初审推荐材料。

3.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入库、评审、推荐立项工作由科研处负责完成。

(1)科研处根据二级学院(系、部、处)报送的初审推荐材料,将推荐项目分别纳入基本科研业务费优选项目储备库和一般项目储备库。

(2)科研处根据列入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储备库的项目情况制定评审方案、组织评审委员会、完成项目评审并确定拟推荐立项项目名单。

五、2022年度项目评审预定时间

时间:2021年11月5日,逾期申报的项目暂列入下年度储备项目;

地点:科研处邮箱jihuake@hebiace.edu.cn

材料:1.部门初审推荐材料(签字、盖章的扫描件);

2.《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匿名和实名电子版各一份。

 

  科研产业处    

                          2021年10月20日

附件:附件1-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报与结项条件.doc

附件2-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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