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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利宫认真做好2022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和报送材料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09-08

百利宫认真做好2022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和报送材料等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联合下达的2022年本专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额指标和资金控制数要求,现将各项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如下,各院系要严格执行。

一、评选办法

本次国家奖助学金的评选参照校政202077号百利宫印发《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修订)》、《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修订)》、《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以及《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实施办法(修订)》、《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等文件要求执行。

二、奖励及标准

1.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3300元,每学年分两个学期发放。按照省里要求,各院系必须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将资助标准分为三档,不能搞平均主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每人每学年44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学年3300元;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每人每学年2200元。在分等时要注意,不能突破名额和金额限制,一档和三档的人数要一致

4、根据河北省教育厅、财政厅的要求,自2017年秋季学期起,对于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助学金。享受助学金每人每学年平均不低于3300元。

本学期下拨资金中,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为全年金额,国家助学金为秋季学期金额(一半)。

三、上报材料要求

(一)报送材料内容

1.国家奖学金:

a.《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厅,一份学生处留存,一份装入学生个人档案。

b.《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一份。

2.国家励志奖学金

a.《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份,学生处审核盖章后由院系保管,学生毕业时装入其个人档案。

b.《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一份。

3.国家助学金

a.《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份,学生处审核盖章后由院系保管备查。

b.《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一份,学生名单要按年级排序

(二)报送材料要求:

1.各类《审批表》只报送纸质的,各类《初审名单表》纸质版盖章报送,同时报送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472760417@qq.com邮箱,所有纸张统一使用A4大小,电子表格必须使用Excel格式。

2.各院系一定要仔细核对学生的身份证号码和入学日期,确保正确无误,统一日期格式。

3.报送时间:请各院系于9月26日之前报送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评选结果。

四、注意事项

(一)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抓紧时间组织评审,严禁弄虚作假。各类公示材料要留存影像资料并存档。任何院系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私自扣留各类奖助学金,如发现有私自扣留现象,学校将追究有关院系或个人的责任。

(二)加强对受助学生的资格审查,严禁轮流坐庄、平均分配,坚决杜绝把明显不符合条件的学生纳入资助范围。

(三)按照上级要求,除国家奖学金对成绩要求,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比条件中无成绩等附加要求,各院系注意按照新的政策(校政〔2020〕77号)文件执行。国家奖学金申报表中务必把2021——2022学年综合测评获奖情况填写清楚。

(四)国家奖学金的申报材料要报到教育部,如果教育厅初审材料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则取消资格不再补报各院系务必注意国家奖学金填报材料的规范性(具体要求见附件1)。

附件1: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注意事项

附件2:名额分配及说明

学 生 处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