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利宫

欢迎访问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教育教学 -> 正文

百利宫做好2021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04-06

各二级学院、各位老师:

按照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百利宫做好2021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冀高教学会〔2021〕2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本年度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2019年度立项的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

二、申请结项条件

1、已经完成立项时约定的研究任务(成果中须注明课题来源及立项编号);

2、最终成果由课题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三、结项材料要求

本年度结项不报送纸质材料,只报送电子材料。

1、纸质材料扫描pdf文档

(1)封面(附件1);

(2)结题报告书(附件2),其中专家组鉴定意见,要求课题研究领域相关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5名,校外专家不少于3名;

(3)立项申请书复印件(含章原件);

(4)研究成果复印件(成果为论文的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封底,成果为著作的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封底),须提供原件由高等教育研究所审核盖章确认;

(5)相关成果社会反响材料复印件(根据实际情况选报);

(6)课题执行变更情况申请表(附件3),立项申请书有变更或不能按期完成的填写此表。

注:上述材料签字、盖章后,按照(1-6)顺序,扫描成一个pdf,做好书签,建议扫描分辨率设为150dpi,文档命名为“纸质扫描-课题编号-主持人”。

2、word文档

(1)结题报告书,文档命名“结题报告-课题编号-主持人”。

(2)结题汇总表(附件4)

 

结项材料请于2021年5月12日前打包发送到gaojiaosuo@mail.hebiace.edu.cn,邮件名“主持人--2021河北省高教学会结项”,逾期不再受理。已经申请过延期的项目不能再申请延期,尚未到结项时间的项目不需要办理延期。

联系方式:高等教育研究所  4187955

地点:崇德楼A415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