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0-10-23
全校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按照《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研工作量考核及计算暂行办法》(校教〔2014〕5号),从即日起开展我校2020年度教研工作量核算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核算期间
2020年1月1日——2020年8月31日
二、核算范围
在学校备案并登记的所有教研类项目、论文、成果、奖励等。科研类成果不在教研工作量统计范围内,同一成果不能重复申报科研工作量和教研工作量。
三、核算说明
1.根据《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研工作量考核及计算暂行办法》(校教〔2014〕5号)规定执行。
2.申报人填写《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师年度教研工作量申报表》,只填报本人是第一负责人的教研成果,对于本人非第一负责人的教研成果,在征得该成果第一负责人同意并在高等教育研究所备案后,方可填报。
3.多人合作完成的教研成果,由该成果的第一负责人酌定教研工作量分配比例。自主分配比例,须由该成果的第一负责人填写《教研工作量分配表》,且全体成员签字。
4.中文核心期刊及省级学术期刊的认定
中文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图书馆主持发布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7年版)》为准。
省级学术期刊:中国知网检索的省级以上公开发表的正式学术期刊(不含增刊、内刊、会议论文集)。
5.2019年底产生还未在上一年度申报教研工作量的成果,务必在本次进行申报。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指定专人审核,仔细核对,做好本次工作量核算工作。
四、报送时间及要求
1.各二级单位统一报送,个人单独申报不予受理。
2.提交材料包括:
(1)纸质材料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师年度教研工作量申报表》、《教研工作量分配表》、《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师年度教研工作量汇总表》(每单位1份);支撑材料复印件,教研论文需提供检索页。
(2)电子材料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师年度教研工作量申报表》、《教研工作量分配表》、《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师年度教研工作量汇总表》(每单位1份),邮件名“X二级单位2020教研工作量”,个人表格以“姓名申报表”、“姓名分配表”命名。
3.截止日期2020年11月3日,请各二级单位务必按期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高等教育研究所 4187955
地 点:崇德楼A415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