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5-08
各二级单位:
按照《河北省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实施细则》(冀财教[2018]7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百利宫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130号)《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校政〔2019〕127号)文件精神,现开始征集2024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基础研究及应用基础研究青年教师科研能力提升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总体要求:
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主要支持年龄在40周岁以下【项目负责人申请当年1月1日(含)未满40周岁】的在职中青年教师提升基本科研能力,加强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撑性和战略性研究工作。
二、项目征集类别、方向及指标分配:
1.本次征集的项目:
基础研究及应用基础研究青年教师科研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申请人及参与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及应用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及应用基础研究的经历;
(2)保证资助期限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基础研究工作的时间在6个月以上;
(3)项目负责人申报当年应未满40周岁,优先支持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
(4)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青年教师研究项目的或正在承担青年教师研究项目的,不得作为申请人提出申请。
2.此次项目申报围绕学科交叉融合,新工科、新文科,服务重大战略、服务主导产业、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研究方向,重点支持以下研究方向:
城市更新与空间规划创新研究;城市微气候研究;地域建筑设计理论与方法研究;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绿色、高效管理研究;新型城镇、乡村绿色低碳建设研究;工程项目数字化、智能化管理;源网荷储新型电力系统中的关键技术研究;智能化监测与控制技术研究;基于人工智能的多模态场景融合关键技术研究;气候变化背景下生态脆弱区植被水分协同演化机制研究;水质科学与先进水处理技术应用;智能建筑机器人应用技术研究;绿色智能建筑机械及装备关键技术研究;智能建造及先进连接技术研究;土木工程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技术研究;能源利用数字化、智能化技术研究;其他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与传统工科交叉融合技术研究。
3.项目征集指标分配:
按照二级管理模式,每个二级学院(系、部)限推荐2项,行政教辅部门限推荐1项。此次征集基础研究及应用基础研究青年教师科研能力提升项目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立项。
三、申报和结题条件
1.申报和结题的基本条件详见《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结题条件为结题的最低条件,实际按个人申报书中的预期目标和成果为准。
2.已经学校推荐申报、已获批立项、已完成结项验收的各级各类项目均不得重复申报此类项目。
3.教育厅在研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此项目。
4.已列入科研诚信黑名单者或有超期未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四、项目征集和评审须知
1.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组织申报、初审、推荐工作由二级学院(系、部)负责完成。推荐时须对所有推荐项目按照质量优劣进行排序。
申报人填写《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附件2)并报所在院系,院系根据本通知及《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初审推荐,并向科研处报送初审推荐材料(附件3)。
2.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评审、推荐立项工作由科研处负责完成。
科研处根据二级学院(系、部)报送的初审推荐项目情况制定评审方案、组织评审委员会、完成项目评审并确定拟推荐立项项目名单。
五、2024年度项目推荐时间
请二级单位于5月17日前将申报项目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jhk671@163.com,同时将签字盖章版的初审推荐表报送至科研处A518,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产业处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