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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利宫申报中国教育会计学会2023年学术研究课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9-06

各二级单位

为推进教育财会理论研究及实践创新,提升教育财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国教育会计学会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经中国教育会计学会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学术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我校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课题立项类型

本次研究课题立项分重点研究课题和面上研究课题两种。研究课题立项指南是申报研究课题的依据,非立项指南范围内的研究课题申报原则上不予立项。

重点研究课题,要能体现教育财务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立项研究,提升教育财务治理水平和能力。重点研究课题鼓励多家会员单位联合申报,申报重点研究课题的负责人要有良好的相关领域的研究基础、学术水平高,能认真负责,具有承担和组织课题实施的能力,研究成果要具有创新性。

面上研究课题,面向所有会员单位和青年财务骨干。课题要体现教育财务管理中具有代表性的一般性问题,通过立项研究,能帮助解决教育财务管理中问题,提升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申报面上研究课题的负责人,要有丰富的教育财务管理的经验和研究工作基础,具有承担和组织研究课题实施的能力,研究成果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二、立项课题研究时间

重点研究课题完成时间为1-2年,面上课题完成时间为1年。

三、课题经费资助额度

重点研究课题项目原则上学会将资助2万元研究经费,面上研究课题项目学会将资助0.2万元研究经费。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课题研究中的相关支出等,在资助额度范围内由课题申报单位据实报销(报销时应提供合法票据)。

四、课题申报管理

学会将组织专家对课题申报单位推荐申报的课题进行评审,择优立项,并将正式立项的课题予以公布。

学会将对正式立项的重点课题开展中期检查及结题结项管理,对有重大研究成果的进行成果鉴定。

五:材料报送

课题申报单位要重视并组织好课题申报工作,积极组织课题申报。推荐申报材料需按照指南要求填写《课题立项申报书》和《中国教育会计学会课题立项申请信息统计表》(见附件),并于2023年9月14前将《课题立项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份)报送科研处计划科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版(Word版和签字、单位盖章PDF版)及《中国教育会计学会课题立项申请信息统计表》(Word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jhk671@163.com

 

联系人:贾慧慧   张鑫    联系电话:4187671

 

                                       科研产业处

                             2023年9月6日

 

 

注:中国教育会计学会是由教育系统财会单位及人员自愿组成的、进行教育财会科学研究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1988年8月1日经原国家教委领导批准成立,1992年5月14日在民政部注册登记,成为全国专业性一级学会。中国教育会计学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教育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