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2-23
各二级单位:
省科技厅于2022年9月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科技卓越人才 国际交流计划(以下简称“科技卓越计划”)预申报工作,根据各单位预申报情况和2023年度工作安排,对“科技卓越计划”实 施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现组织开展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外国专家工作会议 精神,按照省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部署要求,深入实施“人才 强冀”战略,通过加大实施科技创新国际人才交流力度,做好专 业技术人才培养工作,提升省内教育、医疗领域人才的国际科技 视野,进一步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全方面做好科技人才培养工作,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科技人才支撑。
二、 重点支持范围
2023年度“科技卓越计划”将重点支持省内教育机构和医疗机构相关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赴国(境)外进行研修或学历提升。
三、 申报条件
2023年度“科技卓越人才”申报人员应满足以下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员应为申报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且从事教学、科研、管理或专业技术领域相关工作;
(二)申报人员应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具有较高的政治觉 悟和综合素质,具有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是本行业或专业领域的业务骨干;
(三)申报人员应身体健康,年龄(截止到2023年12月份)不超过55周岁(含55周岁);
(五)申报人员应具备较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或经培训后满足赴国(境)外进行研修或学历提升等相关要求。
四 、申报材料
(一)《河北省科技卓越人才国际交流计划申请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1);
(二)佐证材料,含有效期内护照、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专利证书、国家或省级获奖证书、近8年代表性课题(已结题并验收通过的)、代表性论文、与国外学术交流(其中,外文材料应附翻译件)等相关材料;与国外相关部门、单位的合作协议等。
五、 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申报程序
各省直教育及医疗机构申报人员要按要求填写《申报表》, 经本单位审核把关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以《推荐函》形式统一将《申报表》及佐证材料报省科技厅(省外专局)。
(二)评审程序
省科技厅(省外专局)对各地各单位统一推荐上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相关行业、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选取入选人员,并按照差额选取原则,在计划名额的基础上,超额选取20%作为备选人员。
(三)评审结果公布
省科技厅(省外专局)将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入选人员名单》。 2023年度“科技卓越计划”入选人员将统一纳入省外专局“卓越人才库”。
六、 入选名额、方式和资助费用
( 一)医疗领域
2023年度“科技卓越计划”将选派30名医疗领域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赴海外进行研修。具体方案及内容(见附件2)。各方案入选人数可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进行调剂。
入选人员每人资助3.3万元人民币,费用不足部分由个人或申报单位补齐,并统一组织行前英语能力提升培训。
(二)教育领域
2023年度“科技卓越计划”将选派20名教育领域教师和管理 人员赴海外进行学历提升。具体方案及内容(见附件2)。各方案入选人数可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进行调剂。
入选人员每人资助5万元人民币,费用不足部分由个人或申报单位补齐,并统一组织雅思 (IELTS)培训及考试。
(三)科技卓越计划海外学历提升或研修项目费用支出主要 包括国外生活费、学费、培训费、观摩费、资料费、翻译费以及 项目管理费等,支出范围及标准应严格遵照现行相关文件执行。
项目管理费列支不得超出项目资金总额的10%。
七、入选人员管理
( 一 )备案
入选人员在参加海外学历提升或研修前,须持相关类型有效 证件向省科技厅(省外专局)进行报备。相关方将按照省科技厅(省外专局)确定的《入选人员名单》与入选人员进行联系。
(二)中期报告
为便于及时了解、掌握赴海外进行学历提升人员的学习和生 活情况,此类人员应在自抵达学习目的地或开始在线学习30日内, 向省科技厅(省外专局)和用人单位报告自身情况。若遇特殊情况应随时报告。
(三)总结报到
赴海外学历提升或研修人员应自回国入境30日内,持本人有 效护照(需加盖出入境边防检查印章)和培训方出具的参加学历 提升或研修证明到省科技厅(省外专局)报到,并提交总结材料。 总结应不少于3000字,内容主要包括:学习基本内容、成果和收获、心得体会及意见建议等基本内容。
八、 其它事项
(一)按照省科技厅《百利宫组织实施2023年度科技卓越人才 国际交流计划的预通知》进行预申报的人员,需结合此通知内容进行重新申报。
(二)申报人员将《申请表》、佐证材料电子版于2月28日前发送至kyckyk@163.com。
联系人:贾慧慧、张鑫
科研产业处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