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07-04
各二级单位: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科技创新战略咨询决策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进科技管理和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市科技局拟面向社会公开补充征集科技专家,并对在库专家信息进行完善更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研发机构等相关单位本地和外聘的技术、管理、财务方面的科技专家。
二、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能够客观、公正、公平、实事求是地履行工作职责。
3.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相关政策、法规,熟悉所属领域或行业最新科技发展动态。
4.身体健康,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完成科技专家库专家的各项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 周岁。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若法定退休年龄大于65 周岁的,则从其法定退休年龄。
5.在科技活动中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专业条件
1.技术专家需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博士以上学历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的科技人员。
2.管理专家需为高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科研管理部门人员及科技型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国家或省级高新区、科技园区和各类创业服务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等。
3.财务专家需为熟悉科技经费管理制度的高级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注册会计师。
三、专家权利及义务
(一)入库专家享有以下权利:
1.接受委托,对科技创新工作咨询、评审、评估评价、监督检查等活动提供意见和建议,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
2.向评审行政监督部门反映评审活动中发现的违规或不公正行为。
3.参加科技咨询、评审、评估评价、监督检查等活动,按规定获得劳务报酬。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入库专家应履行以下义务:
1.根据要求,按时参加学术交流、技术交流、科技咨询、项目论证、验收、评估评价、监督检查等活动,严守纪律,客观公正、独立、负责地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2.对参加科技咨询、评审、评估评价、监督检查等活动所提出的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保守秘密。
3.不得接受或索取劳动报酬之外的其它不正当的利益,有义务举报违规违纪情况。
4.自觉遵守回避制度。
5.及时通报本人变更的信息。
四、相关要求
(一)新申请入库需填写《张家口市科技专家申请表》(附件1)一份,已在库专家信息有变化的需进行完善的,填写《张家口市科技专家信息变更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请新申请入库或者需要变更的老师,将《张家口市科技专家申请表》(附件1)或者《张家口市科技专家信息变更表》(附件2),连同《申报张家口市科技专家汇总表》(附件3)于7月10日前发送到科研处邮箱:kyckyk@163.com。《张家口市科技专家申请表》(附件1)或者《张家口市科技专家信息变更表》(附件2)连同本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复印件等纸件(不用单独盖学校章,科研处统一盖章)请于2022年7月11日当日上午9点交到科研处A518。
联系人:贾慧慧、张鑫
科研产业处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