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05-20
各二级单位、各位老师:
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 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培养,省科技厅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度科技卓越人才国际交流计划(以下简称 "科技卓越计划")。我校组织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22年科技卓越人才国际交流计划将对教育、医疗机构中有海外学历提升和研修需求的符合条件人员中进行征集。经相关程序评审后,择优予以重点支持,并将入选人员纳入省外专局"卓越人才库”。凡申报参加“科技卓越计划”的教育机构或医疗机构的教学科研、管理或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综合素质,具有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是本行业或专业领域年富力强的业务骨干;
(二)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在55周岁以下(截止到2022 年12月份,含55岁),并在我省教育机构或医疗机构中任职;
(三)鼓励结合国内科研技术需要与国外同行业、同专业间开展的专题性研究项目;增加专业技术、科研生产人员特别是后备骨干人才参加培养计划的比重;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技术人员或高精尖难技术相关的项目;以及国家政府间合作协议项目;
(四)具备较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二、申报材料及相关程序
申报和评审程序包括申报初审、复核、评审、录取通知四个阶段。
(一)申报材料
1.《河北省科技卓越人才国际交流计划培训申请表》(见附件2)纸质材料2份(附电子版);
2.有关佐证材料的扫描文档,主要包括: 有效期内护照、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专家证书、专利证、获奖证书、近8年代表性课题、论文、与国外学术交流(外文材料附翻译件)相关材料;与国外相关单位、部门的合作协议等。
(二)申报及评审程序
1.省直有关单位申报人员将经本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河北省科技卓越人才国际交流计划培训申请表》报送省科技厅(省外专局);
2.各市科技局(外专局)将属地有关单位申报的经本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河北省科技卓越人才国际交流计划培训申请表》汇总后,以公函形式报省科技厅(省外专局);
3.省科技厅(省外专局)复核后,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择优选取参培人员,并按差额选取原则,在计划名额的基础上,超额选取20%作为备选人员;
4.省科技厅(省外专局)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培训人员名单,印发通知。
三、培训名额、方式和资助费用
(一)2022年将选派45名医疗类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55名教育领域教师和学校管理人员,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完成海外学历提升或研修,具体培训名额和方向(见附件1),各方案培训人数可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进行调剂;
(二)入选人员每人资助2万元人民币。海外学历提升项目入选人员,按此标准连续资助不超过3年,以实际时间为准;
(三)科技卓越人才国际交流计划海外学历提升或研修项目费用支出主要包括国外生活费、学费、培训费、观摩费、资料费以及翻译费等,支出范围及标准严格遵照现行相关文件执行。
四、因疫情原因,未执行海外学历提升或研修项目的入选人员,国外培训方将组织安排在线国际课程培训。
因疫情原因,未能执行的海外学历提升和研修项目,国外培训方可安排在线国际课程培训,培训方案需经外专处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在线国际课程培训费用主要包括专家讲课费、网络平台租赁费、翻译费、视频制作费、会议场地费、食宿费、资料费等,支出范围及标准严格遵照现行相关文件执行。
五、培训人员的管理
(一)备案
入选人员在参加海外学历提升或研修前,须持相关类型有效签证及录取通知向省科技厅(省外专局)报备。国外培训方将按照省科技厅(省外专局)印发的《科技卓越人才入选名单》与入选人员联系。
(二)中期报告
为便于及时了解、掌握入选学历提升人员在海外学习和生活情况,入选人员自抵达培训目的地或开始在线培训30日内,要向省科技厅(省外专局)和用人单位报告自身情况。若遇特殊情况应随时报告。
(三)总结报到
赴海外参培的入选人员应自回国或入境30日内,持本人护照 (需加盖出入境边防检查印章)和国外培训方出具的培训证明到省科技厅(省外专局)报到,并提交培训总结报告;线上研修或学历提升人员在培训结束后一周之内提交培训总结报告。培训总结报告不少于3000字,内容包括: 培训基本内容、培训成果和收获、心得体会及意见建议等。
六、申报方式和截止时间
各单位将《河北省科技卓越人才国际交流计划培训申请表》于5月24日前报送科研产业处,电子版发送至kyckyk@163.com 。
联系人:贾慧慧 联系电话:15075300375
科研产业处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