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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利宫申报省编委2022年度机构编制研究课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05-16

各二级学院、各位老师:

为推动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创新发展,强化全省机构编制部门政策制定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鼓励和支持市县党委编办、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等参与机构编制课题研究工作,省委编办决定面向全省组织开展2022年度机构编制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具体选题题目请参考《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机构编制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

二、申报要求

申报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从事与申报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学习经历、研究经历或实践经验,有比较充分的前期研究基础。课题研究须严格遵循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百利宫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坚守底线,诚信科研。

申报课题请按要求认真填写《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构编制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2)。

电子材料:《立项申请书》、专家审查表、部门推荐表、汇总表,5月18日上午10点前发送至邮箱kyckyk@163.com,时间紧急,逾期不再受理。

纸质材料:《立项申请书》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4份,5月19日上午10点统一报送科研处。

申报课题经评审立项后,将在河北机构编制网(http://www.hebjgbz.gov.cn)予以公布,请课题申报人及时关注网站百利宫:。

三、结项要求

2022年度课题研究结项工作分两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为短期研究课题结项,截止申报结项时间为2022年10月30日;第二阶段为中长期研究结项,截止申报结项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课题承担人可根据课题研究周期自愿选择结项时间,结项评审前不再另行发布课题结项通知。课题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个年度,确需延期结项的,须书面说明理由并报省机构编制研究中心批准同意,最长不超过1个年度。

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行的期刊上发表时须注明“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课题”。呈报省部级及以上领导签阅须提前征得省委编办同意。

课题结项由课题负责人提交《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构编制研究课题结项申请书》(附件3)和研究成果。研究成果请按照《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构编制研究课题成果格式要求》(附件4)统一排版。省委编办将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评委会,对申请结项课题进行评审,结项评审结束后将在河北机构编制网(http://www.hebjgbz.gov.cn)公开发布评审结果,并印发正式结项文件。

四、课题经费

经结项评审,省委编办将对评定出的一、二、三类优秀研究成果给予一定数额的经费奖励。参照中央编办课题申领工作方法,省委编办将继续组织系统内课题研究申领工作,对评审立项的申领课题资助一定数额研究经费。对评审确定为优秀研究成果等次的申领课题不再进行重复经费奖励。

附件下载地址:http://www.hebjgbz.gov.cn/hbjgbz/xwzx/tzgg/101628081728797.html

科研产业处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