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0-04-17
各二级学院、系、部及各类项目负责人:
按照学校预算经费支出进度调度会议的精神,凡纳入我校年度预算的各项经费均需在预算年度内完成支出,否则将被收回,不但影响项目完成进度,而且影响学校整体经费使用绩效。预算经费支出进度要求如下:
时间节点 | 6月底 | 10月底 | 11月底 |
支出进度 | 60% | 90% | 100% |
为此,对2019年度科研课题经费、科研平台建设经费、学科建设经费等预算内经费的使用提出以下要求:
时间节点 | 经费使用具体要求 |
4月 | 1. 4月24日完成经费使用支出计划 2. 4月24日向国资处报送设备采购计划 3. 4月25日前第一次报送经费支出进度及支出明细 |
5月 | 5月25日前第二次报送经费支出进度及支出明细 |
6月 | 1. 经费各类支出累计达到60%。未达到支出进度的酌情收回部分经费,由科研处统筹支配使用 2. 6月25日前第三次报送经费支出进度及支出明细 |
7月 | 7月25日前第四次报送经费支出进度及支出明细 |
8月 | 8月25日前第五次报送经费支出进度及支出明细 |
9月 | 9月25日前第六次报送经费支出进度及支出明细 |
10月 | 1. 经费各类支出累计达到90%。未达到支出进度的酌情收回部分经费,由科研处统筹支配使用 2. 10月25日前第七次报送经费支出进度及支出明细 |
11月 | 1. 经费实现100%支出。未实现支出的经费全部收回,由科研处统筹支配使用 2. 11月25日前第八次报送经费支出进度及支出明细 |
12月 | 科研处对未实现支出的收回经费统筹调配 12月10日前实现全部支出 |
预算内经费支出进度和最终支出比例,直接影响学校下一年度预算内经费申请额度。希望各部门、各位老师高度重视,提前计划,及时支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如遇影响经费支出进度的特殊情况,要及时报告,积极商请学校或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确保按时完成经费使用任务,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科研产业处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