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9-12-27
各学院(系、部)、处:
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http://www.nsfc.gov.cn/)、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http://www.npopss-cn.gov.cn)的申报均已正式启动。我校在10月22日、11月21日分别进行了申报动员和工作推进,各院、系、部也都按照两次会议精神对此项工作进行了积极部署,做了很好的报前准备工作。
为进一步优化项目申报管理,进一步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加强对青年科研骨干的培育和引导,现将我校申报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这两件重要事项再次安排部署。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1.集中接收时间:2020年3月1日零时—3月20日16时(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办公),4月29日前公布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项目。
2.项目类型:14类,指南1月初发行。
3.申请方式:在线无纸化申请。
4.申报注意事项:
(1)认真学习领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编制项目经费预算时要注意“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
(3)部分项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请申请人及时关注并认真阅读《指南》和相关通知通告,及时关注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4)按照新时期科学基金的资助导向,国家自然基金选择部分项目类型及部分学科,试点开展基于四类科学问题属性(A 鼓励探索,突出原创;B 聚焦前沿,独辟蹊径;C 需求牵引,突破瓶颈;D 共性导向,交叉融通)的分类申请与评审,为建立项目分类管理机制奠定基础。
(5)河北省今年也加入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请关注相关通知。
(6)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中不再列出参与者,使评审专家关注申请人本人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并试点无纸化申请
(7)将申请人与参与者简历中所列代表性论著数目上限由10篇减少为5篇。论著之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和学术奖励数目由原来不设上限改为10篇。
(8)落实《百利宫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中“科研人员同期主持和主要参与的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有关要求。拟调整要点如下:
1)百利宫总数限制:不论是否具有高级职称,总数均限两项。其中中级职称只能作为申请人申请或作为负责人承担合计1项。
2)百利宫目前在研项目:2019年(含)以前批准的在研项目,高级职称主持或主要参与的,均计入限两项范围;中级职称主要参与的,不计入限两项范围。
(9)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经费资助方式拟调整为固定额度(24+6)。
5.学校具体安排:
(1)2020年2月7日前,国家自然基金申报人提交项目申报书初稿,由各二级学院、系、部根据提交情况组织专家评审。
(2)2019年2月24日前,国家自然基金申报人提交修改后的申报书、活页(一式三份),由科研处组织校外专家对申报书进行二次评审,于3月1日前作反馈,并通知相关老师参照修改。
(3)2020年3月7日前,国家自然基金申请人参考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后,将申请书+活页(一式三份)提交科研处,进行形式审查,并邀请校外专家对申报书进行第三轮评审,于2020年3月11日12:00前将第三轮专家评审意见反馈学院及相关老师。
(4)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申请人于2020年3月16日前在线提交最终版申报书。
(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1.集中接收时间:2019年12月20日—2020年2月15日。
2.项目类型:3类,涉及23个学科。
3.申请方式:限额申报。
4.学校具体安排:
(1)2020年1月7日前,国家社科基金申报人提交项目申报书初稿,由各二级学院、系、部根据提交情况组织专家评审。
(2)2019年1月20日前,国家社科基金申报人提交修改后的申报书、活页(一式三份),由科研处组织校外专家对申报书进行二次评审,于1月25日前作反馈,并通知相关老师参照修改。
(3)2020年2月1日前,国家社科基金申请人参考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后,将申请书+活页(一式三份)提交科研处,进行形式审查,并邀请校外专家对申报书进行第三轮评审,于2020年2月5日12:00前将第三轮专家评审意见反馈学院及相关老师。
(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人于2020年2月7日上午10:00前提交最终版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件。
科研产业处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