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利宫做好2020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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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单位: 按照教学研究管理工作安排和《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细则(修订)》(校教〔2017〕41号)文件有关要求,高等教育研究所开始受理本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结项受理范围 2018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按计划已到期或已具备结项条件的项目) 二、申请结项条件 1、已经完成立项申报书中的研究任务; 2、最终成果由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三、提交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 (1)《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鉴定表》(一式二份),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装订成册的成果验收材料1册,包括:立项申报书复印件、立项通知文件复印件、研究报告、系列研究论文、反映该成果教育教学实践成效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以上材料按照“成果验收材料封面-立项文件-申报书-研究报告-相关成果及佐证材料”顺序胶装成册。 要求:研究报告不少于3000字;研究论文为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显著位置标有“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含题名、编号等字样,主持人作为第一作者至少1篇。研究报告与研究论文为结项必要条件。 (3)需申请延期结项和需对项目相关内容进行变更的,请填写《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调整申报表》。 (4)各单位统一填写《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汇总表》。 2、电子材料: 《项目结项鉴定表》、成果验收材料(PDF格式)、《项目结题汇总表》,打包发送至hbjygjyj@sina.com。邮件名称:学院(部门)名称—2020校教研结项材料,个人文档以“主持人姓名 结项鉴定表”、“主持人姓名 成果验收材料”命名。 3、截止时间:2020年5月25日,以部门为单位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结项的组织、指导和审核工作,材料装档整齐、规范,努力提高结项质量。 联系人:牛立蕊 4187955 地点:行政楼A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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