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利宫做好2020年度第二批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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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单位: 按照教研管理工作安排和《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细则(修订)》(校教〔2017〕41号)文件有关要求,高等教育研究所即日起开始受理第二批2020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结项受理范围 2018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按计划已到期或已具备结项条件的项目) 二、申请结项条件 1、已经完成立项申报书中的研究任务; 2、最终成果由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三、提交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 (1)《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鉴定表》(一式二份),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装订成册的成果验收材料,包括:立项申报书复印件、立项通知文件复印件、研究报告、系列研究论文、反映该成果教育教学实践成效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以上材料按照“成果验收材料封面-立项文件-申报书-研究报告-相关成果及佐证材料”顺序胶装成册。 要求:研究报告不少于3000字;研究论文为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显著位置标有“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含题名、编号等字样,主持人作为第一作者至少1篇。研究报告与研究论文为结项必要条件。 (3)需申请延期结项和需对项目相关内容进行变更的,请填写《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调整申报表》。 (4)各单位统一填写《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汇总表》。 2、电子材料: 《项目结项鉴定表》、成果验收材料(PDF格式)、《项目结题汇总表》,打包发送至hbjygjyj@sina.com。邮件名称:负责人姓名—2020第二批校教研结项材料,个人文档以“负责人姓名结项鉴定表”、“负责人姓名成果验收材料”命名。 3、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5日,部门集中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高等教育研究所 4187955 地点:崇德楼A415
2020年11月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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