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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利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组织申报2021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23字号:[ ]


各二级学院、各位老师:
  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创新方向,进一步提升行业创新能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和重点
  科技项目申报分软科学研究、科研开发、科技示范工程、国际科技合作等4类。申报内容应聚焦支撑引领住房和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和人居环境建设的科技需求,突出理论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机制创新。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1年重点工作,确定科技项目选题和申报方向,详见附件。

  二、申报资格
  (一)鼓励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跨地区、跨行业等方式联合申报。科技示范工程项目一般应由建设或开发单位牵头申报,或经建设或开发单位同意后,由参与工程的其他关联单位申报。申报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要有与国外合作机构的合作协议,且协议双方应为独立法人,单纯的商业合作项目不纳入本次申报范围。
  (二)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人员,并在项目结题前在职。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要求。软科学研究类项目按选题申报,要求申报项目题目与选题题目基本一致,每个选题原则上支持1个项目立项。科研开发、科技示范工程、国际科技合作类项目按照申报方向申报,突出创新性、可操作性、实用性、示范性和推广价值,不支持申报方向以外的项目。申报单位应拥有相关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承诺申报材料内容真实、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内容。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3年,项目研发经费和示范工作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
      (二)申报方式。项目申报、审核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kjxm.mohurd.gov.cn)进行。首次申报需分配个人账号。
      (三)材料报送。无需报送纸质版申报书。
      (四)申报时间。我校管理系统受理项目申报时间自2020年11月23日至12月5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四、技术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管理系统技术支持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10-58934415


  附件:附件:2021年科技项目选题和申报方向.doc

                                  科研产业处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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