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处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期末考试考风、考纪,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组成由校领导带队的校级巡视组对期末考试工作进行巡视和检查。各教学单位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本部门情况布置好期末考试巡视与检查工作,做好中层干部的期末考试监考工作安排,务必通知到相关领导干部(每人至少监考一场次)。
附:校级巡视组分组名单.docx
中层干部监考名单.docx
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
(教务处代章)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